(一)科室设置:
1、综合科;
2、指通科;
3、工程科;
4、通信站;
5、执法队
(二) 职责:
1、综合科工作职责
(1)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防建设的方针、法律、法规,开展调查研究,全面掌握情况,组织研究制定区人防全面发展规划。
(2)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办党组的要求,拟写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,拟定综合性文件并打印报发。
(3)负责法制建设、法律宣传、普法教育,承办有关的行政复议、行政赔偿案件的调查及行政诉讼代理工作。
(4)承担有关的民防工作职能。
(5)根据人防办领导要求,承办市、区人防工作会议和本单位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;
(6)负责党组的日常工作。组织制定机关管理制度,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;
(7)负责机关综合协调,组织承办政务、事务工作。完成组织、人事、档案、保密、纪检监察、离退休管理和法制等各项任务。
(8)负责机关后勤保障、总务管理、安全保卫和车辆管理工作。
(9)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、指挥通信科工作职责
(1)负责编制全区城市防空袭预案,战时人员隐蔽和人口疏散方案及各项保障计划,并组织必要的演练。拟制和完善全区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及保障计划。检查、指导各有关单位拟制和实施应急预案及各种保障计划。
(2)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和抗震应急专业队伍,制定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并组织专业训练。督促应急救灾物资和资金的落实。
(3)搞好人防指挥设施和应急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,指挥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和管理。制定人防战备值班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。
(4)负责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日常应急准备工作,掌握全区防震减灾应急工作进展情况。了解掌握区域内重点目标情况,检查、指导重点目标单位制定防震应急预案。
(5)开展群众性的人民防空宣传、防震减灾应急宣传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,平息地震谣传。会同教育部门搞好中小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防震减灾教育。
(6)对人防通信警报设施和防震应急工作进行执法检查。
(7)搞好指挥业务培训和人防学术研究。
(8)承担民防工作职能。
(9)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3、工程技术科工作职责
(1)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定。
(2)负责编制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、计划,统一组织全区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。
(3)负责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与管理,现有人防工程的拆除报废鉴定报批工作。
(4)负责人防工程建设预决算的管理和执行,负责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,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。
(5)负责现有人防工程的维护及使用管理、加固改造和工程技术资料整理、立卷以及工程统计报表工作。
(6)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的行政执法工作。
(7)负责平战结合工作。
(8)承担民防相应职能,组织实施和管理。
(9)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4、人防通信站工作职责
(1)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制定本区人民防空通信、警报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。拟制本区防空袭通信保障计划,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。
(2)做好全区防空警报器的维护、管理工作,确保警报信号及时准确的鸣放。
(3)负责区人防无线电台的开通和联络,收听空情警报信号和上级下达的通信号令,接听人防专线电话。
(4)负责人民防空和地震应急指挥自动化系统的建设、使用和管理。
(5)搞好人防通信业务的学习、训练,监督通规通纪的落实执行情况。管理通信业务文件,做好通信的保密工作。
(6)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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